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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加强“6·18”网络集中促销监管 维护良好网络经营秩序
发表日期:2022-06-15 11:07:30    访问人数:126    来源:省局网监处      
摘要:

  “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平台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行政指导和风险提示等活动,加强线上线下同步监测监管,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突出重点领域,加大问题线索监测排查。集中促销期间,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发布的商品、服务交易信息开展了全网、多平台、多渠道的监测检查。截止至6月14日,全省共核查网络直播、短视频经营主体1489个,监测网络交易平台38个、网站网店4913个,微信公众号240个,小程序113个,受理涉网投诉举报2000余条。
  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网络直播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违法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网售商品“货不对板”、商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防范化解交易风险。制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工作指引》,督促平台加强对入驻经营者的资质证照的核验登记,提升商家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意识。要求平台全面、真实记录、保存促销期间商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主动对平台内网络集中促销商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要求平台内商家在网店页面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公示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商品广告和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选择合规平台和信誉良好商家,购物过程中注意保存交易记录及相关凭证,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确认商品无问题后再签收。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