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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局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09-01 22:14:05    访问人数:300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云南省工商局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

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将红盾护农工作延伸到互联网上,加强对网络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努力提高网络农资商品交易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商品及重点问题

重点商品: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

重点问题: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虚假标注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识、商标等农资违法经营行为

(二)重点对象

    辖区内销售或宣传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站。

   三、工作措施

(一)采取各种手段,获取违法线索。

开展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反映的有关违法线索;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搜集辖区内各种可能涉嫌违法的信息;利用网络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对辖区内经营农资商品网站进行巡查,查找违法线索。

(二)深入摸排问题,确定打击重点。

    对各种利用互联网销售或宣传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违法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确定本辖区重点整治的商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整治的经营网站及经营主体。

    (三)依据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网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据《农业法》、《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与清理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网站(网店)。二是采取网上巡查、网上锁定与网下实地检查结合的方法,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是要认真贯彻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依法开展网络销售农资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制定抽检工作方案,依法处理抽检结果,查处一批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中旬至4月30日)。

    各地工商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底)

    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收集违法线索,认真分析、排查,围绕重点商品及问题、确定一批涉网违法案件线索,精心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查处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1日至10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以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为契机,结全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主动应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和农资市场秩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网络和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网络经营者遵纪守法,主动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和宣传平台,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主体数据,加强日常监管。我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即将开通上线,各地要认真梳理当地从事农资经营的网站,将其纳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将红盾护农工作延伸到互联网上,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四)强化部门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农业、质检、工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数据共享等联动处置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形成打击合力。

    各地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报局市场

联系人:张立雄    联系电话:(0871)6456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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