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排行
工作动态
云南省工商局平安网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09-01 22:15:16    访问人数:329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云南省工商局平安网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云发〔2013〕7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平安网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通信局联发〔2013〕16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网络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云南“平安网络”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两维护”、“两促进”为原则,以创建“平安网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网络监管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电子链接标识和信用分类监管,落实网络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大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网络”建设活动顺利开展,省工商局成立“平安网络”创建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晗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注册处、广告监督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属分局、12315指挥中心、消协办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规范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马云霄同志兼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分工

  (一)市场规范管理处:1.制定网络搜索、网上巡查任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2.牵头做好经营性网站加贴电子链接标识和网络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3.牵头制定“平安网络”创建活动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创建活动相关处室职责,健全网络市场协作管理机制;4.组织开展网络监管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教育和网络消费警示发布活动,做好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5.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和落实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发现通报制度;6.负责全省工商系统“平安网络”创建活动的协调、督查、指导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企业注册处、直属分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对网络经营者提供登记注册咨询,对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三)广告监督管理处:组织监测网络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违法网络广告。

  (四)商标监督管理处:依法查处网上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

  (五)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积极查处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网络违法行为案件,联合打击跨省网络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省内各地涉网案件查处工作。

  (六)12315指挥中心、消协办:负责受理涉网交易的投诉举报,按照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分派或移送相关职能机构处理。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高效互联网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互联网管理职责,积极配合政府其他互联网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经营企业的准入、监管和退出工作,加强舆情监测,配合做好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形成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互联网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外部协作体系建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互联网信息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协同处理制度,努力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平安网络”创建活动基础。按照《云南省“平安网络”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建立“平安网络”创建活动督查制度,确保创建活动成效。及时制定出台《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规范》,对网络市场监管对象和内容、信息数据管理、电子链接标识管理、监管职责划分、网上巡查等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进一步明确监管的重点、流程和方法,提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可操作性,促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加快推进“云南省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以网管网”目标,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率。组织开展以网络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涉及网络市场监管计算机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云南省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操作使用为中心,以 “平安网络”创建工作为重点的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全省“平安网络”创建和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整体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大力开展“平安网络”创建和网络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网络购物投诉举报渠道、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自律和消费者网络交易安全意识。建立网络市场预警制度,及时将网络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网上虚假经营主体、网上消费欺诈行为、欺诈合同和不公平格式合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发布网络交易警示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做好网络消费教育与引导,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电子链接标识推广和网络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落实网络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支持服务云南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措施,规范和放宽网络市场主体准入,营造良好网络市场发展环境,发展壮大云南网络市场。全面实施电子链接标识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确保网络市场经营实体有效还原。深入研究网络交易主体信用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网络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公示,将信用监管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强化网络商品交易行业自律,构建“平安网络”创建长效机制。

  (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积极探索和深入研究建立有效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措施,推进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司法衔接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强化联合执法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开展网络市场监督执法。将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和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网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经营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服务网”的申(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拓展维权渠道,建立起高效便民的网络、电话、短信并行的申(投)诉举报通道。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消费者评价制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备的退换货等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网络商品及服务投诉协同办理和联合打假机制,及时处理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网络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平安网络”创建活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平安网络”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整体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平安网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平安网络”创建制度建设,协同建立高效互联网管理机制,明晰内外各部门互联网管理职责,加大创建宣传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网络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认真处理好网络消费投诉,加大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将“平安网络”建设作为工商部门履行网络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加快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二)加强协调,营造创建合力。“平安网络”创建活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内部多个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构建顺畅高效的创建活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通信、综治、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创建活动效能。广泛宣传“平安网络”创建活动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综合创建合力,共同推进“平安网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开展创建活动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扎实推进“平安网络”创建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网络市场发展环境和维护全省信息网络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