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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局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表日期:2014-09-25 19:12:41    访问人数:304    来源:楚雄州工商局      
摘要:

  自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到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颁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下发《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州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摸清了全州网络商品交易主体等基本情况,从2013年的147户发展到目前的243户,并开展了行政指导规范处理17次,核发“工商网监”电子标识86个,并依法检查网络经营者342户次,处理网络消费维权相关咨询、投诉100余次,立案查处案件5件。

  一、加强宣传和行政指导,促总量增加。针对我州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总量不足,网络商品交易模式不够丰富,大多数企业网站仍处于供求信息发布等初级阶段,大部分企业将网络商品交易当作传统销售渠道的补充的实际。去年5月16日,州工商局组织召开了楚雄地区网商、电信企业、网站技术支持公司、快递公司、网上银行等70余户企业研讨座谈会后, 全州工商部门积极宣传,从实际出发坚持促进发展和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两促进两维护”原则,履行好服务和监管职责。从培育、扶持、服务、促进规范等方面促进我州网络市场发展,通过网络经营者诚实守信的示范作用,带动了更多的企业个体从事网络经营,对宣传我州名优特产品,提升我州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外销量取了积极作用。

  今年4月2日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州局领导在走访南华县宏怡野生菌开发有限公司时,该公司提出帮助解决申报的“南华野生菌信息港有限公司”名称注册问题。由于企业申报的名称与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 现场指导南华县工商局特事特办给予办理, 企业十分满意。

  2014年7月21日由州政府主导的淘宝.特色中国“楚雄馆”正式开馆,开馆3天,入驻“楚雄馆”的网店共销售本土核桃、蜂蜜、野生菌、保健荼、红糖、腐乳、果脯等各类商品114410件,金额达10,726,902元,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店铺有7个,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店铺有26个。

   截至2014年8月底,全州共计有网络市场经营主体243户。其中,第三方交易平台1户(楚雄思诺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滇中网)、自营平台6户、自营网站142户(主要是企业发布宣传广告信息,未开展网上交易)、网店94户(在淘宝、天猫等异地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开办的企业、个体网店)。

   二、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要求,加强网上抽查和监管,及时查处和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各级工商部门依托今年启用的“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开展网站信息判定备案,实时清查掌握全州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络交易平台、自营网站、网店情况。全州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片区网格责任人逐一通过经营住所实地走访和网上核查,将采集的企业名称、网站网店名称、域名网址、IP地址、网站服务器物理位置、联系电话等基本详细信息录入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备案,及时核发“工商网监”电子标识86户,开展日常网上抽查监管,网络申投诉处理等监管工作。

  全州各级工商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区别不同情况,划分不同的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制定了巡查工作要求和抽查制度。对已经开展网上交易业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特别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列入日常网上抽查监管的重点;对自营网站主要是发布宣传广告信息,未开展网上交易,主要以监管广告行为为主;在异地第三方交易平台上开办的网店的监管,主要以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为主,网店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是协助监管和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等。确定了网上抽查的频率,经营范围涉及重点行业的每月1次,不涉及经营重点行业的每季度1次,并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中录入相应的网上抽查记录和监管(信用)台帐。对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就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要求其应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开办的网站、网店工商部门每月抽查2次,并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未登记监管模块重点录入抽查记录和监管(信用)台帐。对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积极督促引导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截至2014年8月底,全州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网上抽查中已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28个,对发现的轻微问题,以促发展,重规范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采用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处理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对其进行了行政指导规范处理17次。其中对已开展经营行为,但未公开电子营业执照标识的网站发出责改通知书5次,电话指导责令改正11次。对全州数量比较大的142户自营类网站主要进行广告行为的指导规范,对已经完成网站信息备案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网络经营者,积极督促引导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违法经营食品的,行政处罚3户;对有严重违法广告行为的2户进行了立案查处。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网络消费维权相关咨询、投诉来电100余次,其中大部分以咨询为主,投诉对象主要是设在外地的网店。

  三、建立监管队伍,规范监管行为。州工商局为不断适应网络市场变化,采取会议集中培训、QQ一对一培训、办公OA软件学习园地、网络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共举办全州工商系统网络市场交易监管人员培训4期,在网络市场监管qq群发布32篇学习指导资料、在办公OA软件学习园地栏目发布34期培训资料。通过持续不断的系列学习培训,初步在全州建立了一支由州、县(市、区)、分局(所)三级工商部门组成,共63人的联动网络市场监管队伍,为有效开展网络市场服务、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经过不段的学习和监管实践,工商部门逐渐形成了属地管辖,片区网格监管;网络商品交易主体资格审查、认定、信息录入;日常网上抽查;“工商网监”电子标识发放;网络申(投)诉处理;设立监管(信用)台帐等一系列监管方式方法及制度,规范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