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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
发表日期:2016-02-04 15:03:21    访问人数:2216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云南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

 
  2015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总体思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作用,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网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网络市场发展
  (一)互联网发展。
  据云南省互联网协会2015年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宽带用户规模达442.5万户,比上年增长4.1%;移动电话用户规模达3778万户,比上年增长0.8%,其中4G用户数达811.3万户,比上年增长498.4万户;网民规模达1666.2万人,比上年增长2.4%;域名总量为120481个,比上年增长8.0%,占全国域名总数比重为0.5%;全省实际接入网站总数为40287个,比上年增加3623个,增长9.9%,我省的互联网发展整体上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二)网络市场主体发展。
  1、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底,云南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21308个,比上年增加2957个,增长16%;涉及市场主体14941户,比上年增加2488户,增长20%。云南省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增速明显高于同期的其他互联网指标的发展增速。
  (1)网络市场主体类型分布。
  网站开办主体为企业的有14743户,占网站经营主体总数的98.6%,其中内资企业1170户,占11.8%;私营企业12703户,占85%;外资企业264户,占1.8%。开办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类型的共计204户,占1.4%。
  (2)网络市场主体产业分布。
  在开办网站的市场主体中,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多。其中,第一产业640户,占4.28%;第二产业3095户,占20.72%;第三产业11206户,占75%。
  (3)网络市场主体行业分布。
  在开办网站的市场主体中,以批发业和服务业为多。其中,批发业3521户,占23.57%;商务服务业2251户,占15.0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66户,占9.81%。

 

   (4)网络市场主体区域分布。

  云南网络市场主体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关联度,区域分布很不均衡。其中,省会城市昆明有10306户,占68.98%;旅游业较发达的丽江、大理、版纳等州市的网络市场主体占比也比较大。

  与同期实体市场主体的区域分布占比相对比,曲靖、昭通、红河等州市,网络市场主体数量有待进一步发展。
 
  (5)网络交易平台区域分布。
  目前,云南省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络交易平台共有94家,其中自营平台4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45家。多数网络交易平台都分布在昆明,共有66家,占70.21%,与网络市场主体的分布占比接近。
  (6)网络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类型分布。
  在94家网络交易平台中,B2B平台25家,占25.60%。第三方交易平台内,共有注册商家约16万户。其中GMS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子商务平台95593户,中小企业云南网35458户,中豪商城22420户,云南建设网10039户,云商汇3600户。B2C平台63家,占67.02%。其中三九手机网、翡翠王朝等平台已经在垂直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鸿翔一心堂、土大姐等平台正在利用其优势资源发展成为综合性网络交易平台,云南白药、龙润茶叶也利用自产商品在互联网上搭建了营销渠道。
  2、主要特点。
  (1)网络市场发展政策措施日趋完善。
  2015年,云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贯彻落实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力争通过“云上云”发展计划,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推动全省电子商务的发展。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海关出台了《昆明海关支持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方案》,有力的支撑了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唯一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玉溪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了说明,明确了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楚雄州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确定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保山市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为全市电商发展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怒江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助力整州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下一步将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给予优惠政策和部分资金扶持。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促进云南网络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网络市场发展氛围日益浓厚。
  2015年4月25日,由云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共同举办、中国电信云南分公司承办了“互联网+”云南论坛。双方在昆明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动“互联网+”战略在云南的落地,在云计算和大数据、互联网旅游、城市服务、电子商务、智能物流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促进云南的“智慧旅游”发展、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开创“互联网+云南”的新局面。
  昆明、曲靖等州市的电商协会分别举办了各类主题的电子商务培训,营造当地发展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玉溪市举行了主题为“众创空间梦想起点”的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园区峰会暨淘宝“特色中国玉溪馆”开馆。楚雄州在成立州电子商务协会暨淘宝“特色中国楚雄馆”开馆后,又成立了州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园。丽江市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把丽江市打造成国内“智慧城市”的领先示范区。保山市举行了电子商务论坛暨全市干部电商培训大会,听取了清华大学和阿里巴巴集团阿里研究院的专家授课;启动电子商务宣传月,在保山市委宣传部牵头下,与市直各相关部门一同开展了“保山市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2015年10月15日,云南省互联网协会主办了以“跨界·融合·分享”为主题第二届云南省互联网大会。大会旨在围绕“一带一路”、“电子商务”、“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创业”、“互联网众筹生活”等关键词,探讨云南互联网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促进互联网行业互通交流,推动我省互联网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晗应邀在会上致辞,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始终秉承“同频共振,服务为先,依法行政”和“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更好发展”的网络市场监管理念,积极为广大互联网创业者服务。
  (3)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明显。
  云南省区位优势明显,对外开放机遇良好。从国家层面来看,汇集了“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9+2”泛珠三角合作、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众多国家发展战略。云南与周边国家正在共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多(双)边国际合作,全面提升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撑能力、打造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电子商务辐射中心。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昆明出口加工区内开工建设昆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并向海关总署申请昆明市作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在呈贡新区建设了东南亚南亚电子商务产业园示范基地。同时,发展了GSM(大湄公河次区域)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中国-东盟自贸区商务门户网站、中国-东南亚南亚电子商务港、云南跨境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进口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平台等一批信息化支撑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云南省发展电子商务的一个区域优势。
  (4)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效初显。
  七彩云南的美誉度、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资源使得云南成为国内的旅游大省。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开发、销售使得“云”系列品牌深入人心,为发展云南农村电商提供了资源禀赋。目前,楚雄、迪庆、玉溪、德宏等11个州市,宾川、大姚2两个县均在淘宝“特色中国”开设展馆,销售地方特色产品。2015年,云南省共有通海县、宾川县、剑川县、南华县、玉龙县、蒙自市、永胜县、文山市8个县市进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程,占全国的4%。目前,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已经上述县市设立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与县级服务中心。同时,我省在“云上云”的发展计划中将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覆盖省、州市、县三级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打造网络型农村供销服务体系,抓紧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商务平台,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改变电商过度依赖省外平台、增值利益过多外流的现象。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处于小、散、弱的阶段。云南网络市场主体总量偏小,约占全国的1%;交易额与发达地区相差更远,仅占全国的0.35%,并且主要以买入为主。省内网络交易活跃地区主要分布于昆明、德宏、版纳、丽江等地,区域分布零散,没有形成连片、连线规模。网络交易龙头企业缺乏,引领示范作用不强,基本没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络交易平台。商事制度改革后,云南省的各类市场主体有了明显的增长,但网络市场主体的增幅依然滞后。
  (2)基础支撑不足。各级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企业和专业市场网络交易应用水平总体不高,特点是中小企业,缺乏专业人才,缺乏技术平台支撑,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全省物流发展滞后,有效覆盖区域有限,成本较全国平均水平偏高。
  (3)与传统产业发展融合不够深入。目前云南省的电子商务发展处于技术推广和企业信息传递为主的阶段,与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电子信息技术尚未运用于商务活动全过程,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不够深入,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和推进作用不明显。
  (4)监管任务日趋繁重。网络交易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网络交易规模和网购用户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监管任务强度大、难度高。同时,网络交易中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很难适应,必须着力提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更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
  二、网络市场监管
  (一)基本情况。
  1、信息化建设。
  2014年底,投资326万元建成云南省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平台由“两网一库一中心和相关接口”组成,具备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管理、电子标识申请发放、数据统计分析、网站聚类搜索、网上动态检查、电子取证分析、网上消费维权等功能,使我省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步入了全国先进行列,为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不断完善相关数据接口,实现与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平台、云南省市场主体行政许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2315系统、行政执法系统等一体化平台的数据自动对接。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继续加大在网监工作方面的投入。昆明市局投入291万元建设了覆盖全市的电子证据取证分析中心(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和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昆明地区网络交易主体、客体和行为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对违法主体的准确定位、证据固定,更好地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敏感监测。大理州局投入35万元,统一采购69台网络市场监管专用计算机,配备至12县市工商(市管)局网监部门和54个工商(市管)所(分局),并为州局网监科配齐各类办公设备,解决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硬件设施缺乏的问题。作为边疆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德宏州局,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投入3.5万完成州局网监工作平台的建设,投入2.9万元购买五台电脑,用于购置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专用电脑。
  2、制度建设。
  (1)制定规范性文件。
  为更好地适应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根据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省局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贯彻实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市场检查办法》、《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跨区域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协查办法》、《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与省通信管理局建立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机制。11月17日,省工商局与省通管局签署了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机制文书,明确了在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工作中各自工作分工及流程,实现了两部门的资源共享和网络违法共治,保障网络经营主体等信息真实有效,解决了网站主体核实难、定位难、取证难和处罚难等问题。
  二是定期进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为督促各单位将网监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定期对各单位的主体数据库建设、电子标识发放、专项行动开展、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通报。截至年底,共下发了5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三是实行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报表制度。为掌握各地网监工作和督办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确保统计数据上报真实、及时,省局建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综合情况报表制度,要求各地按月、季度报送《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综合报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情况统计表》,同时大要案件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四是认真梳理权力责任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将现有的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权力责任事项分为行政处罚类、行政检查类和其他职权类3个类别,分门别类进行逐一梳理和分类登记,共清理出现有权力责任清单23项。
  五是建立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进制度。为有效落实处室人员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效,将本处重点工作分为近、中、远期三类列表推进,今年共列清单33项,已按时限要求逐项完成。
  3、队伍建设。
  (1)成立网监工作机构,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经省委编办批准,省局于2015年6月成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目前,当地编制部门已经批复州市局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单设的有8家,在市场或信息机构挂牌设置的有6家,还有2个州市上报的方案尚未获得批复。
  (2)加强网监业务培训,解决有能力办事的问题。
  省局采取走出去、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有3名干部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基层2批次到省局跟班学习。3月,省局举办了电子取证设备应用培训班,对各州市局从事网络监管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在网络监管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电子证据的采集、分析和固化能力。各州市局在省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全员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法规和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培训工作取得了实效。今年,省局、各州市局组织了共550余人的集中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网络市场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3)召开全省网监工作推进会,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9月21日,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会,全省16个州市局分管网监工作领导、网监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晗作了讲话,回顾总结了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对深入推进全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4、强化日常监管。
  (1摸清监管主体数据,夯实监管基础。
  依托云南省网络监管系统,通过导入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平台搜索下发的数据、网上搜索人工录入、市场主体登记、企业信息年报等途径,收集全省已经登记注册具有网络销售或电子商务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信息,基本建立起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
  (2)加强网上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通过网页浏览、关键词搜索、政府公众平台信息核实、经济户口信息比对等途径,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检查。根据经营者的信用情况,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重点商品,制定相应的风险度和检查频率,提高网络检查监管效率。2015年,全省网监系统对20754个网站按照属地进行了在线检查,占21308个网站总数的97%,共发现1656条违法线索。
  (3)发放电子标识,推进“亮照亮标”经营。
  依据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着力推进电子标识管理工作,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中公示的涉网信息,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通过公示、电话、走访、印制发放宣传册、培训等形式,推动网络经营者网上“亮照经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筑牢监管、服务基础。2015年,共对929个网站发放了电子链接标识,占21308个网站总数的4.36%。
  5、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及时总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网站、网店22919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613个次,发现问题358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9条,责令整改网站45个次,查处违法案件7件,罚没款2.83万元。
  (2)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
  2月至6月春耕和9月至11月秋种期间,省局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省局收集汇编了《近年我省肥料产品主要问题》、编写了《2015红盾护农网上整治行动操作说明》,下发了5期《网络农资市场违法线索》,交由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3)开展整治利用网络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专项行动。
  9月,配合省局广告处,开展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广告宣传专项行动。结合虚假违法广告特点,制定下发了《网络监管平台违法行为网上搜索线索工作流程》。
  6、维护网络消费者权益。
  (1)开展互联网购物领域的消费维权。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12315平台共接到141件互联网购物消费投诉,占全年25259件投诉的0.56%,其中受理121件,办结121件,办结率达100%。全年互联网购物投诉呈现逐月增加的趋势,但未在重点时段出现集中投诉现象。
 
  (2)适时发布网络购物案例及消费提示。
  为维护云南省网络交易市场环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网络的相关信息,提高网络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向消费者发布网络购物消费信息。截至年底,云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对外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136条,回复2件微信公众号网络咨询。
  7、强化发展服务。
  (1)开展课题研究。
  根据省政府要求,与省政府研究室、省商务厅合作,开展云南推进网商健康发展课题研究。5月和7月,由省局李晗副局长和省政府研究室孔灿副主任带队,分别对华东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和西南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等地区在推动当地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监管经验进行了学习考察;深入昆明、玉溪等州市,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的800余户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其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课题组先后形成的《华东三省市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推动我省与东部专业型、成长型网络交易和服务平台合作的建议》、《西南三省市电子商务发展调研报告》报省政府领导参阅。
  (2)加强行政指导。
  为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指导,4月份,省局组织昆明地区的17家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集中进行行政指导座谈会,编印了《网络商品交易资料汇编》手册分发各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此次座谈会,交易平台经营者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网络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直观掌握了通过互联网与工商部门的交流互动的途径,为进一步共同打造我省公平和谐、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奠定了基础。昆明市局、保山市局、普洱市局也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同时开展了行政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来源有待完善。
  一是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不够完整,还缺乏本省ICP备案网站、省内外第三方平台网店等数据和其他未经工商登记的网站(网店)数据。
  二是动态监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变化的手段不够有效,无法做到及时和自动更新数据,数据的时效性还不强。
  2、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加强。
  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涉及工商内部的市场准入、信用监管、消费维权、市场管理、商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业务条线的监管职责,目前尚未建立起高效的内部联动机制。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外部协作也需要认真研究对接。
  3、网络市场监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网络市场监管需要一支懂法律法规、熟悉监管业务、精通计算机操作的技术人才队伍。目前,从省局到州市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都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县(市区)一级的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尚未理顺,网监专业队伍还没有形成,网络市场监管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2015年,各级工商部门面临机构改革,特别是大部分县(市、区)在进行“三合一”机构改革后,没有专门的网监人员,或者存在一人兼多职的现象,基层疲于应付各业务口布置的任务,导致部分基层单位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出现没人办事的情况,案件查办方面没有取得突破。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16年,云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进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创新,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推动我省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着力推进依法管网,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网络监管工作相关制度,积极推进网络市场行业自律,加强宣传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2、着力推进以网管网,切实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拓宽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来源,切实提升网络市场主体数据质量,优化完善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功能。
  3、着力推进信用管网,切实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落实网店实名制,加快推进电子标识工作,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鼓励和支持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督促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及时归集、整理、分析、抽查、公开公示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
  4、着力推进协同管网,切实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合力。逐步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外部协作机制、跨区域监管协查机制。
  5、着力规范涉网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网络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评估,扎实开展网上违法行为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6、着力提高网络市场监管能力水平,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监队伍建设,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调查研究,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成果应用。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