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排行
工作动态
楚雄州工商局“四项措施”加强“双十一”网络市场监管
发表日期:2016-11-25 15:31:04    访问人数:273    来源:楚雄州局网监科      
摘要:

  为加强“双十一”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监管,维护有序的网络促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楚雄州工商局在认真分析网络市场交易行为特点的基础上,将网上检查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行政指导。
  一是仔细核对现已备案登记的全州辖区内313户网络经营者企业信息和网络经济户籍信息、工商执照电子标识等,重点检查企业机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网络载体名称、类型、网站IP地址、域名等内容,确定其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加强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提前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双十一网络促销监管的通知》转发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求按照业务归口、线上线下职责统一的原则,齐抓共管,形成内部监管合力。同时协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及第三方机构畅通投诉和维权通道,认真做好网络消费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对外通过州局门户网站开展消费警示,引导理性网络消费,关注网络购物安全。三是利用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和搜索引擎排查重点关键词,结合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户仔细排查,重点检查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先涨价再促销、不退定金、刷单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大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网店的实地核查,行政指导力度。在“双十一”前实地核查了楚雄绿原经贸有限公司 “绿原天和之白领休闲驿站”网店和楚雄聚优阁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店“聚优阁”。重点检查网店销售的我州特色农特产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买得安心、放心。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在“双十一”期间,全州网络商品经营主体未接到消费者申诉、投诉,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楚雄州局网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