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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工商局查处一起违法网络视频广告案
发表日期:2016-08-08 10:59:19    访问人数:627    来源:临沧市局网监科      
摘要:

  8月1日,杨某某因在自己的“某某店”举行开业庆典时,接受了他的堂哥杨某送给他的一份“视频广告礼物”,收到了临沧市工商局作出的上万元行政处罚。
  5月2日,杨某某举行“某某店”开业庆典,邀请一个叫“某某三哥”的民间艺人来现场做宣传。在开业庆典活动中,“某某三哥”自弹自唱了多首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歌曲。开业庆典活动,杨某某请堂哥杨某当任“相帮头”,负责庆典活动现场的组织协调。期间杨某请本单位的王某某对开业庆典活动进行拍摄,王某某以帮朋友忙的方式对开业庆典活动进行了拍摄。5月2日晚上,王某某将其制作成时长7分50秒、片名为《某某三哥歪歌贺喜》的视频,用自己的优酷账号上传到优酷网上,同时,将该视频传给杨某某的堂哥杨某,杨某又将该视频作为“某某店”的开业庆典礼物用微信发送给杨某某。当事人杨某某收到视频后,觉得对自己新开业的“某某店”宣传有好处,并于当日晚上将该视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进行了转发。随后,该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疯狂转发,截止5月19日临沧市工商局查获时,该视频在优酷网上显示的播放次数达9097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某某三哥歪歌贺喜》视频用“某某三哥”唱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求的淫秽、色情、不健康的歌曲内容为主线,对“某某店”的店名、店牌和店内产品进行了全面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该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和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第(八)项“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临沧市工商局分别对杨某某和王某某进行了依法查处。(临沧市局网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