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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
发表日期:2015-05-08 12:27:52    访问人数:416    来源:中国工商报      
摘要:

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

 


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

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96家“全国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市场开办者参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扩大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影响力,总局指导规范各地工商机关诚信示范市场牌匾制作工作,对牌匾的制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了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调动了各方面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内蒙古共发放创建宣传资料4800多份。河北张贴宣传条幅89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9.8万份。江西、山西、黑龙江、甘肃、西藏等地积极与媒体和宣传部门沟通,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着力争取各项支持,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各地紧紧抓住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升级改造的良好契机,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地方政府从财政、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支持市场升级改造,使一大批市场软硬件设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北京加强与市商务、规划、土地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市场改善环境设施。黑龙江、广西、云南、陕西等地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对市场升级改造的资金支持,提升市场档次。

着力加强诚信建设,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通过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先进经营户”“放心消费户”等活动,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充分履行市场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场内经营者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公示,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树立了一批诚信示范市场。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提炼,将创建的成功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诚信管理体系。

福建指导市场组织开展了创建“星级信用商户”和“文明经营户”等活动。湖南制定了《市场星级信用商户评选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浙江制定了《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陕西制定了《陕西省星级经营场所公示管理办法》。

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创建工作的社会效益不断提升。各地注重把总局的创建活动总体要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新农村建设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创建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有的地方还加强与文明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表彰了一批省、市、县级“诚信示范市场”,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效益。

广东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乡镇(社区)考核指标体系。四川将创建活动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推动了当地的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吉林将创建活动纳入创建国家级“平安城”“文明城”“卫生城”建设中。辽宁将创建活动与开展“信用辽宁”建设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市场诚信建设。湖北与省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五届“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公示活动。安徽、重庆、贵州、新疆等地也积极会同当地文明办、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共同推进创建活动,增强了创建工作实效性。

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国家工商总局以出台《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指导各地厘清对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行为。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商品交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6741件,案值89284.05万元。

加大整治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各地针对商品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能。通过专项整治,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北京联合相关部门取缔无照经营户2037户,查处窃听窃照经营户91户,捣毁查处窝点及仓库78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件。上海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六查六看”工作要求,共检查市场1.5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400余件。甘肃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检查各类市场2387个,经营户6万多户。

加强行政指导,推动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义务责任。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市场开办者企业法人登记,引导市场开办者落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商品质量等方面的义务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商品进货查验、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不断强化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吉林对1265个市场开办者发放了《对市场开办者的一封信》,并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创新监管方式,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不断创新监管举措,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推广使用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消费维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江西大力推广使用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开办者与入场经营者签订合同,从源头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福建注重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在全省建立了19个市场直报点、10个重点联系市场和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基层一线市场监管情况。

积极引导市场进行企业法人登记,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各地积极推进市场企业法人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先大型市场再一般市场、先重点行业再一般行业的步骤,稳步推进市场登记工作。对个别因暂时无法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市场,各地主动作为、创新服务,主动与地方政府、管理单位沟通,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责任状、指定管理、委托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市场管理主体,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职责。

上海自2003年开始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企业法人登记,目前全市所有市场都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名称中注明“市场经营管理”字样。

加强立法立规工作,推进市场规范管理法治化。针对《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带来的系统性履职风险,总局与公安部积极沟通,推动公安部以第131号部令的形式正式废止了《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各地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市场规范管理中的经验做法,找出不足及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市场规范管理的法治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北京完成《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立法调研报告》,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宁夏推动修订完善了《宁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重庆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全市所有菜市场均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原则。山东开展了《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吉林完成了“禁塑令”的立法工作。

深入调研,圆满完成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相关课题项目。总局委托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承担了《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状况及相关监管制度建设问题研究》课题,通过梳理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历史,结合对市场发展现存问题等现状的分析,提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立改废的意见建议,进而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相关立法和配套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数据和理论上提供支撑。

汽车、成品油等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展现新水平

推动汽车市场“宽进严管”。根据商事制度改革精神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总局发布公告,于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与环保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汽车市场各类违法案件1178件,案值9452.83万元。

部署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热点问题,总局与全国“双打”办、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地区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京津冀三省市工商机关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查成品油市场突出质量问题,促进市场油品质量提升。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车用燃油整治方案》,部署在全国开展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与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制造事端。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3385件,案值6473.92万元。

积极稳妥做好市场禽流感防控等市场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各地去年年初禽流感疫情集中发生的情况,总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配合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效防止了禽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地以当地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为重点,会同林业、渔业、环保、商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了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治理整顿,严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和货品来源,对查实为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产品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同时,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网站的重点监控和定期检查,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野生动物市场违法案件150件,案值321.82万元。

有序巩固“限塑”工作成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屡禁不止、不履行市场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环保理念。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违反“限塑”管理法规案件1222件,案值320.91万元。

加大展会支持力度,扩大总局影响力。京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目前全球唯一涵盖服务贸易12大领域的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会。总局是第三届京交会的支持单位,甘霖副局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总局督促指导北京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总结参与前两届京交会的服务监管经验,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做好第三届京交会举办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保护、广告监管以及消费维权工作,为京交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保障。

扎实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2014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1862件,案值30958.6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5亿元。

全面部署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行动。总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等,参加了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继续部署全国工商机关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福建紧扣农时开展了“八闽红盾护农”“春季打假保春耕行动”“保夏护秋农资打假行动”等活动,树立了“红盾卫士”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形象。

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地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督导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资消费安全。

浙江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18006户,发放宣传资料18910份,立案查办违法案件93件,案值36万元。湖北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

努力实现农资市场可追溯监管。各地在督促农资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完善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宁夏农资商品“一账通”台账与农资监管软件的有机融合,实现了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广西创建放心农资示范店344家,出台了《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

依法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各地根据本辖区农资质量状况,把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集中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作为抽检重点,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理性选择农资。

山东组织开展了春季、秋季全省流通领域农药、肥料商品质量抽检,抽取农药样品167个批次、肥料样品336个批次,并通过红盾信息网依法向社会通报了有关抽检和处罚情况。广西完成流通领域两次农药、肥料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抽取农药样品361个批次、肥料样品580个批次。

积极推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截至去年底,全国30个省级工商局已经初步建成农资市场监管平台,25个省级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已向总局报送了农资市场主体和商品信息数据,为提升农资市场可追溯监管能力夯实了基础。

四川积极推广应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录入农资经营主体信息108442条,农资商品质量信息305条。安徽大力推广农资市场监管软件,并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

旅游市场监管再上新台阶

完善制度建设。总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工商机关旅游市场监管职责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全面总结《旅游法》颁布实施后工商机关在监管执法方面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旅游市场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积极参与《旅行社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快完善《旅游法》配套法规制度。加强与国家旅游局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运行模式。海南、云南根据新颁布的《旅游法》,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及时推动出台了地方旅游条例。黑龙江根据新颁布的《旅游法》,对《黑龙江省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

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各地加强对辖区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有关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监测检查,对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为重点,收集点评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陕西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共检查旅游商品市场487个次,检查旅游商品经营户18173户次,查办各类案件262件。河南加强旅游市场主体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

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各地结合实际,重点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店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旅游时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云南紧紧围绕旅游者反映强烈的19个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贵州全力抓好“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各地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妥善处置消费纠纷,依法保护广大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推进12315进景区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景区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江西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一会两站”作用,坚持节庆假日期间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福建建立12315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互联系统,完善工商所“巡警式”流动维权机制,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效率,降低游客维权成本。

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各地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依法履行职责,创新服务方式,为旅游经营者办理登记注册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加大对旅游城市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农副土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推动各地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化。增强旅游企业商标意识,对旅游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四川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采取政策支持、优质服务、机制创新等系列措施,促进当地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山东协助省旅游部门注册了“好客山东”旅游服务商标并进行规范化的市场运作和管理,目前该品牌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有影响力的品牌,经专业机构评估,“好客山东”品牌价值达170亿元。

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去年是《旅游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旅游法》执法检查工作。总局多次参加了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工作会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汇报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并反映了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明确指出,“旅游及工商、交通、国土、价格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旅游市场反映突出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虚假广告、违规一日游、旅游违法用地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充分肯定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旅游法》中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展示了全系统良好的执法形象。对媒体曝光的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协会涉嫌垄断事件以及海南三亚海鲜排挡涉嫌宰客事件,总局迅速督促指导云南、海南两地进行了核实、查处,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