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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工商局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消费者解读《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2017-03-24 15:59:17    访问人数:220    来源:曲靖市局网监科      
摘要:

    3月3日和3月20日,曲靖市工商局紧扣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3.15”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曲靖电视台、曲靖人民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分两期深入宣传《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暂行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关于商品范围、完好标准、退货程序及退款方式等均作出了相对细致的规定。但对于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营平台都相对较少的曲靖消费者来说,网络购买的商品如何退货还是一个全新的话题,曲靖市工商局针对这一实际,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商品完好标准、退货程序、退款方式及数额等重要环节,与曲靖电视台、曲靖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通了“曲靖3.15在线”,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定期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解读《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这一活动从3月3日开始将持续进行。曲靖市局网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