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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网络购物常识
发表日期:2016-11-08 16:42:56    访问人数:210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每年的四季度是网络集中促销的旺季,各地网络购物将进入爆发期。消费者在享受“双十一”、“双十二”购物狂欢的同时,也要增强安全理性消费意识,规避网络购物风险。
  当前,网络购物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上宣传与实物不符。部分网络经营者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夸大宣传的问题;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者只拍摄物品完好的部分,使消费者被其“精美”的图片所吸引,错误选择商品。二是销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问题。三是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产品由于供货商并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全国联保”等并不被厂家承认;有的产品能享受到的质保服务需要“寄回去处理”,消费者将遭遇买了产品得不到售后服务的问题。四是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详。消费者购物打款后就无法再次联系通,请求当地职能部门维权时,由于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等,造成查无实处,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问题。五是集中促销期间违法现象突出。集中促销期间有的网络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虚标原价、高标低折和虚构交易等违法行为;所推出的购物券、秒杀、抽奖、赠品和预付定金等活动,在消费者下单以后,网络经营者经常私自取消订单或者修改活动详情。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忌消费随意化。有的消费者被商家制造的热闹所引导,将购物变成一种娱乐,随意消费、冲动消费,最后往往是“疯狂一天,后悔三月”。二是忌盲目支付定金。网购中,“定”“订”有别,“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三是忌放弃投诉权利。有些消费者在遇到纠纷时,常向商家妥协,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不轻信朋友圈推荐,要选择正规平台或熟悉的网络经营者进行购物。二是不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或排名推荐。三是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以防陷入钓鱼网站或感染木马病毒,导致身份财产信息被盗取。四是不轻信网站宣传,网络虚拟信息和线下体验肯定存在差距。五是不轻信商品评价和成交量,虚假宣传甚至“刷单”等方式都能影响到评价和成交量,消费者对此应谨慎参考。六是不轻信商品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熟悉的商品下单。